山東印發《“引客入魯”獎補辦法(試行)》:入境旅遊包機每架次最高獎勵10萬元
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、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《山東省“引客入魯”獎補辦法(試行)》(魯文旅發〔2025〕4號),對組織入境遊客乘坐旅遊包機經山東空港口岸入境的,每架次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。
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、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《山東省“引客入魯”獎補辦法(試行)》(文號:魯文旅發〔2025〕4號;索引號:11370000MB2847723P/2025-00671),通過財政資金引導和激勵,加快旅遊強省建設。
辦法明確“入境大團隊獎勵”項下的入境旅遊包機獎勵:獎勵條件爲組織入境遊客乘坐旅遊包機經山東空港口岸入境,在山東連續住宿2晚以上(含),且遊覽2個以上(含)收費景區;獎勵標準爲每架次超過120人(含)的,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;每架次超過60人(含)、不足120人(不含)的,獎勵最高不超過6萬元。
除包機外,辦法還就入境旅遊郵輪、入境旅遊遊船、接待入境遊客總量、境外市場開拓以及旅遊列車等設置了相應獎勵或補貼標準。其中,接待入境遊客總量獎勵爲:在山東連續住宿2晚以上(含)且遊覽2個以上(含)收費景區的,非遠程市場最高不超過20元/人/天,遠程市場最高不超過30元/人/天。
辦法同時明確,對同時符合入境大團隊獎勵、境外市場開拓補貼、旅遊列車專項獎勵中2項以上(含)的同一批次遊客,不做重複獎補。
對包機出行的參考意義:地方對入境旅遊包機給予直接獎補,反映出包機運力在招徠入境團組中的實際作用,也爲包機產品的需求側提供了政策與市場參考。
(本文據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公開發布的通知原文整理。)
來源信息: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、山东省财政厅 · 查看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