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部門發文加快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發展,涉文旅的措施有這些→
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文化和旅遊部等發佈《關於加快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發展的實施意見》,明確發展人工智能+文化旅遊,推動人工智能賦能行程規劃、票務辦理、導遊導覽、酒店預訂等場景。
建設人工智能商品首發平臺。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發首展,用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、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、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、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等展會平臺,展示人工智能新產品新服務。
發展人工智能+文化旅遊。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旅遊,與行程規劃、票務辦理、導遊導覽、酒店預訂等全鏈條深度融合。支持國家4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、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等文旅消費場景打造人工智能+實景體驗項目。指導旅遊景區配備人工智能眼鏡、人工智能耳機等智能產品,提供人工智能+導遊導覽等服務。積極推進人工智能賦能文化產業發展,鼓勵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開展戲劇、音樂、舞蹈、美術、沉浸式體驗等創作,豐富優質文化產品供給。
促進人工智能+住宿餐飲。加快酒店業智能化升級,推動酒店服務機器人、客房語音控制系統、自助入住設備等應用。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提升境外人員酒店入住服務便利性。
促進人工智能+批發零售。加快發展智能零售,實施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,結合老舊街區廠區改造提升,推動老舊商業購物中心改造、步行街商圈智能化升級,建設智慧商店、智慧商圈。
建設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集聚區。鼓勵以商業綜合體、步行街、景區、博物館、養老機構等公共場景爲重點,開展人工智能產品租賃、共享、試用等新模式創新,促進商業應用和普及推廣。
創新應用場景。制定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應用場景建設指引,建立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領域應用開放清單,開展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典型案例遴選。建設消費領域重點行業國家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,推動高價值場景規模化、商業化落地。組織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場景對接活動,促進供需匹配。支持開展智能體應用創新。鼓勵通過融資租賃等方式創新發展人工智能應用場景。
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加快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發展的實施意見
(本文據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公開發布稿件整理,原文鏈接見文首。)